刘海霞,1971年生,山东大学哲学博士,中央编译局政治学博士后,中国人民大学访问学者,yl23411永利教授,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学科带头人。在思想政治课教学方面,创造性运用激励式教学方法,注重教学过程管理。长期执教本科生的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课程、硕士生的《自然辩证法》课程以及博士生的《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》等课程,主持和参与教学改革项目4项,发表教学改革类论文多篇。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生态文明建设、环境政治与经济等,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和其他类别项目20余项,在《自然辩证法研究》《山东社会科学》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;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3部,参编专著3部;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、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、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科研奖励20余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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